天津的生育险报销条件

2024-05-19 15:40

1. 天津的生育险报销条件

2019年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:
1、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,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,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%,男方生育险可报50%,只能报一方;
2、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÷30×规定的假期天数;
3、一次性生育补贴:流产400元、顺产2400元、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,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。
Ps: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,产假长短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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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的生育险报销条件

2. 天津生育保险怎么发放的

一、天津生育保险保险时间我国生育保险时间一般为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,当时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,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,这点需要我们格外注意的。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,有一些是18个月,也有10个月亦或者6个月的甚至更少的。哪些夫妻可以“再生一胎”?天津市明确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:一是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,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,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。二是再婚(不含复婚)夫妻,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,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。三是再婚(不含复婚)夫妻,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,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。
二、天津生育保险如何发放
(一)28周以上终止妊娠参保人员孕28周(含)以上需终止妊娠的,无论是否采取引产方式(腔内注射、水囊引产、药物引产),按照终止妊娠过程中实际发生情况,对应如下不同项目给予支付:1.已采取引产方式
(1)引产;
(2)人工干预分娩;
(3)单纯剖宫产(剖宫取胎)。2.未能及时采取引产方式
(1)自然分娩;
(2)人工干预分娩;
(3)单纯剖宫产(剖宫取胎)。
(二)参保人员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,参照分娩期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待遇支付标准给予支付。
(三)参保人员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,经鉴定情况属实,并按规定办理完成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登记手续的,按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待遇支付标准给予支付。
(四)参保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,未领取《生育服务证》发生终止妊娠的情况,可持《天津市生育保险婚育证明》或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替代《生育服务证》到参保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妊娠登记手续,享受终止妊娠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。
(五)参保人员生育分娩,如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指征,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,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社会因素剖宫产上传结算住院医疗费用,并在出院记录中给予明确说明,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自然分娩核发其生育津贴待遇。
(六)参保人员生育住院期间发生分娩期并发症的,一次住院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,住院期间费用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给予支付;超过45天仍需继续治疗的,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重新开具《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》,住院期间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给予支付。
(七)参保人员境外(含港、澳、台)生育分娩,境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。生育津贴待遇报销时应提供以下基本申报材料:1.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;2.《出院记录》原件、复印件、翻译件及公证件;3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原件、复印件、翻译件及公证件。

3. 天津生育险新规定

根据新修订的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,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(产假)三十日;不能增加生育假(产假)的,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。
一、产假新规定是如何规定的
产假新规定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,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(产假)三十日;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,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。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。
二、辽宁省锦州市产假规定是怎样的
可休158天。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7日;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日,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。休假期间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三、北京产假规定以及
关于北京的产假规定:基本的产假是128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,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,产假可以再增加1-3个月,最长为7个月产假;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的15天;而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,则给予15天的产假;怀孕四个月以上(含四个月)流产的,给予42天产假;生育多胞胎的,那每多生育1个婴儿,则增加产假15天。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条例规定生育的,女职工经所在的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,产假可以再增加假期的1到3个月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二条: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,保障公民在年老、疾病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

天津生育险新规定

4. 天津生育险报销

对于天津 生育险 报销的回答如下 天津 生育保险 能报销的费用有:   1、产前检查费    女职工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;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   费限额600元;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;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100元。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,按限额标准支付;低于限额标准的,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。   2、住院 医疗费   自然分娩3000元;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;单纯剖腹产3600元;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、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;高危人工流产600元;引产1000元。   3、生育津贴  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,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;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,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;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,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;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,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。   女职工生育时遇有以下情况,增加生育津贴:产钳助产、胎头吸引术和剖腹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;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,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;女职工晚育(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)并领取《独生子女证》的,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。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,生育津贴累加计算。  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:   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÷30.4×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   4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 放置(取出)宫内节育器150元;流产260元;高危人工流产600元;引产1000元;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;男职工绝育术600元。   自 2006年5月1日起,药物流产、自然流产,参照人工流产标准,按260元限额支付。

5.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

1、妊娠登记 职工怀孕10周内到天津 生育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证明,并在10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。 2、提交材料 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 医疗保险 证、妊娠诊断证明、妊娠化验单、生育证明等材料。 3、住院登记 职工生育当天需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,住院期间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、流产、引产住院都需要申请人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。 4、领取报销费用 材料提交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,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进行 生育保险报销 。 二、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: 1、一组票据的粘贴: (1)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,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; (2)门诊收据在上,机打明细在下,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。 (3)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、宽度为准折叠; 2、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、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。 3、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(间隔0.5-1cm),先内后外,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《天津市生育保险 医疗费 申报票据粘贴单》(以下简称《粘贴单》)票据粘贴线上。 4、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、2、3-n的顺序编号,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。 5、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、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《粘贴单》范围内。 6、费用清单需折叠在《粘贴单》范围内; 7、核实无误后填写《粘贴单》各项内容。 扩展资料: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、生育费报销材料 1、填写申请表 2、 结婚证 3、独生子女证 4、出院记录 5、用药清单 6、所有发票 ①产前检查费 1)挂号费收据(生育保险章); 2)门诊收据" 社保 报核联"(生育保险章); 3)门诊费用机打明细。 ②门诊医疗费票据 1)挂号费收据(生育保险章); 2)门诊收据"社保报核联"(生育保险章); 3)门诊费用机打明细; 4)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; 5)处方底联; 6)检查报告复印件; 7)门诊病历复印件。 ③住院医疗费票 1)住院医疗费"社保报核联"(生育保险章); 2)住院费用清单; 3)生育住院手术证明、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; 4)出院小结(出院记录复印件,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)。 二、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、《婴儿出生证明》复印件; 2、《独生子女证》复印件; 3、手术证明(注明手术名称); 4、出院小结(出院记录复印件); 参考资料: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,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材料

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

6. 天津生育险新规定

法律分析:根据新修订的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,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(产假)三十日;不能增加生育假(产假)的,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 第二条: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,保障公民在年老、疾病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

7. 天津生育险政策

法律分析:在天津,产前检查费是限额支付的,每到一个孕周的时期医保卡才会有相应的金额,最高支付1100元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
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:
(一)生育的医疗费用;
(二)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;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。
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
(一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;
(二)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;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。

天津生育险政策

8. 个体如何上天津生育险如何开通

天津个人办理生育保险的流程是:

一、发现怀孕要去做妊娠登记,需要的资料:

1、医保证及复印件

2、有检查资格的医院提供的化验单及诊断证明书(诊断证明上需盖有生育保险章,还要有预产期)

3、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

4、填好的社险提供的妊娠登记表

以上是做妊娠登记的手续,登记完毕,社险会给你一张盖章的妊娠登记表,留着以后做住院登记时用。

二、好像是10周之内,而且是开据诊断证明书10天之内。

三、在你上保险的社险,问一下你们的人事,他会告诉你的。

切记,一项都不能少,不然,挺麻烦。

至于那个10周之内,最好是及早不及晚.

四、生育服务证也需要双方单位的初婚初育证明,化验单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区社区服务中心办。

备注:10天是诊断证明书的期限。10周是你做妊娠登记的时限

生育服务证要去社区服务中心开,办生育服务证时,需要的资料,包括男女双方单位开的初婚初孕证明。【摘要】
个体如何上天津生育险如何开通【提问】
天津个人办理生育保险的流程是:

一、发现怀孕要去做妊娠登记,需要的资料:

1、医保证及复印件

2、有检查资格的医院提供的化验单及诊断证明书(诊断证明上需盖有生育保险章,还要有预产期)

3、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

4、填好的社险提供的妊娠登记表

以上是做妊娠登记的手续,登记完毕,社险会给你一张盖章的妊娠登记表,留着以后做住院登记时用。

二、好像是10周之内,而且是开据诊断证明书10天之内。

三、在你上保险的社险,问一下你们的人事,他会告诉你的。

切记,一项都不能少,不然,挺麻烦。

至于那个10周之内,最好是及早不及晚.

四、生育服务证也需要双方单位的初婚初育证明,化验单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区社区服务中心办。

备注:10天是诊断证明书的期限。10周是你做妊娠登记的时限

生育服务证要去社区服务中心开,办生育服务证时,需要的资料,包括男女双方单位开的初婚初孕证明。【回答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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